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发出通知
切实做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释义》征订工作
来源:人民公安报 时间:2009-11-5 16:01:09

本报讯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各地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条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共同编写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释义》(以下简称《释义》)一书,由群众出版社出版发行,现面向全国公开征订发行。日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释义》作为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参考书、工具书,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本书的宣传征订工作。

《释义》内容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国务院第564号令和《条例》全文,第二部分是《条例》的释义内容,第三部分是相关法律法规摘录。《释义》由参与起草《条例》的专家和有关学者编写。本书准确地把握了立法原意,内容阐释系统全面,对新颁布的《条例》按条文顺序逐条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对保安服务相关概念、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管理、保安服务活动规则、处罚种类和幅度、法律依据等都作了详细的解说。本书结合保安服务工作实践,对《条例》的每一条款从立法意图、基本含义到实施操作,都作了清楚的规定,实用性、可操作性都很强。此外,本书还反映了立法过程中系统研究国内外保安立法和保安管理的实践经验与理论成果,所引用的文件资料、法律、法规,准确翔实,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理论性,有助于有关管理部门及具有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保安服务公司、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等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及各条款的立法本意。(刘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