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 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主旋律
孟建柱在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上的讲话(代序)
时间:2010-4-2 14:06:45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并隆重表彰全国公安机关100个爱民集体、200名爱民模范,这是公安部党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继承和发扬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积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会前,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李长春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百忙中亲切接见了大家,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队伍的关心厚爱,是对全国200万公安民警的巨大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中央领导同志的关心厚爱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动力,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士气,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按照部党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探索创造了诸如“警民恳谈”、 “万警进万家”等一系列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新思路、新办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广大公安民警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涌现出了一大批扎根基层一线、深受人民群众爱戴的爱民模范,涌现出了一大批感人肺腑、生动鲜活的爱民事迹。今天受到表彰的100个爱民集体、200名爱民模范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刚才6位同志的精彩发言就是这些爱民集体、爱民模范的生动缩影!他们虽然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警种、不同单位,但都有一个共同追求,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都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一心为了群众、真诚服务群众、让人民群众满意。他们的事迹,生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充分体现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集中展示了新时期公安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他们无愧于“爱民模范”的光荣称号,我们为全国公安机关拥有这样的英雄群体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毛主席曾把共产党人比作“种子”,把人民喻为“土地”,说只要把“种子”播在“土地”上,就能在人民中“生根、开花、结果”。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正是由于无数共产党人心系百姓、扎根群众,我们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正是依靠千百万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和支持,我们才夺取了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社情的深刻变化,面对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离群众、丧失民心的危险,变得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和维护稳定的专门力量,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就必须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立足本职、竭诚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第一,要深怀爱民之心,着力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爱是维系人民警察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感情纽带,没有对人民群众质朴、真挚的爱,就不会产生对人民群众深厚、博大的情。正如刚才新疆克州边防支队哈拉峻边防派出所民警王吉祥说的:“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不把群众的事情办好,就是不孝之子。站起来是把伞,要为百姓遮风挡雨;俯下身是头牛,要为人民鞠躬尽瘁。”这句话,道出了他对人民群众发自肺腑的真心和真情。与他同样的是,江苏省扬州市维扬社区民警徐兆华13年如一日,像儿子对待父亲那样,悉心照顾孤寡老人许铭荣;他的真心、真情深深感动了老人,在弥留之际老人将全部遗产赠送给了“干儿子”徐兆华。这种“父子深情”,感动了整个扬州城。人民警察来自于人民,群众在我们的心中有多重,我们在群众的心中就有多重;我们对群众的感情有多深,群众对我们的感情就有多深。这既是人际交往中遵循的基本原则,更是人民警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基本前提。只有紧紧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才能巩固我们党坚如磐石的执政根基,筑牢维护稳定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始终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以真诚、敬畏的心态对待我们的衣食父母,始终把服务人民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要带着深厚的感情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了解民生诉求,到群众最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去化解矛盾,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目光更多地投向那些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城乡困难群众,投向失足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家庭,真心诚意地与他们结对子、交朋友,千方百计落实帮扶帮教措施,努力通过帮助一个人,温暖一个家庭,收获一片民心。

第二,要多办惠民之事,着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俗话说,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把一件简单的事情做好,就不简单;把一项平凡的工作干好,就不平凡。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实际上处处连着全局、连着民心,无论大小都要全心全意、尽心竭力地去办。广大公安民警工作在基层一线,更多地是与老百姓打交道,经常做的是家长里短、服务群众等日常小事,但只要日积月累、深入持久地把这些小事做实、实事做好,就一定能够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我们经常说,伟大出自平凡,道理就在这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峰山派出所所长王影同志之所以为老百姓所信服,就是因为他真正把老百姓当亲人,为老百姓做事不隔夜、与老百姓不隔心,扎根山区21年,把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做到了极致,把看似很容易做的好事做在了经常,在奉献爱心、服务百姓中收获了幸福、充实的人生。利为民所谋才能固本,情为民所系才能厚根。群众的脸是块晴雨表,群众的心是块试金石,我们的工作出色不出色、作风过硬不过硬,都写在群众的脸上、刻在群众的心里。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伟大与平凡之间找准自己的位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从涉及群众利益的小事做起,从解决群众最现实、最急迫的问题入手,满腔热情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心理的变化,深入体察群众疾苦,及时了解群众呼声,全面掌握群众诉求,多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小事、实事、好事,多推出一些符合实际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及时向人民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要通过一件件小事、实事、好事的办理,一项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推出,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第三,要恪尽安民之责,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深刻内涵,不仅体现在人民警察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爱民情怀上,更体现在人民警察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职业精神上。这次受到表彰的爱民模范,既是热爱人民、服务群众的楷模,同时也是恪尽职守、打击犯罪的典范。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守卫平安,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对敌人的恨,就是对人民的爱;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最好保护。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牢固树立这样的爱恨情仇观,既要有柔情似水、满腔热诚的情怀义胆,又要有威武不屈、无私无畏的铮铮铁骨,爱憎分明、刚正不阿,做到让仇者痛、让亲者快,让犯罪分子怕、让人民群众亲。要把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作为人民警察不懈的职业追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治安问题,扎扎实实地把公安机关保平安、保稳定的职责落到实处,确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要旗帜鲜明、严厉打击危害一方、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掉其“关系网”、铲除其“保护伞”。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问题,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对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社区落实教育管理服务措施,为祖国留住未来、为民族留住希望。

第四,要练就为民之功,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群众工作是基层民警的一项基本功,不会做群众工作的民警绝不是一名合格的民警。同时,群众工作也是我们在教室里、课堂上、机关里学不到的一门学问,是公安民警一辈子都做不完的事情。要想真正做到学会群众语言、读懂群众表情、摸透群众心理、做好群众工作,既需要感情的培养,也需要实践的磨砺、本领的提高。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当前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积极探索群众工作的新思路,创新群众工作的新方法,着力在加强同群众沟通联系、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上下功夫,着力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上做文章。要认真总结、大力推广“警民恳谈”、“万警进万家”等基层公安机关探索创造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推动走访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真正通过“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走出警务工作的新机制,走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天地。要进一步深化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最大限度地推动警务前移、警力下沉,让更多的警力走进社区村屯,融入人民群众,扎扎实实地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及时发现、就地化解辖区内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和苗头,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打造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平台。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人民群众通过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尊严,又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爱、温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近,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各地公安机关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格、体现人道,既要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又要坚持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决不能因自身执法问题而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决不能因队伍管理问题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要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善于运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畅通民意、沟通互动的网上服务新平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心解决群众问题。要坚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基本功来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坚持向身边的爱民模范学习,用身边的事例说话,通过集中培训、随岗培训、言传身教等多种途径,着力练就“三懂四会”的硬功夫,努力培育更多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培育更多任长霞式的公安局长、“马天民”式的公安民警,培育千千万万个人民拥戴的爱民模范!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特别是随着利益格局加快调整,诱发社会矛盾的触点增多,社会矛盾的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明显增强。如果这些矛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一些矛盾纠纷就可能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甚至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损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公安机关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担负的重大责任,以这次集中表彰活动为契机,以受到表彰的爱民模范为榜样,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点多线长面广、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发动和组织广大民警到群众中去、到矛盾多的地方去,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着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组织广大民警深入社区农村、深入企业单位、深入群众家庭,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社会动态,把走访、接访和下访、回访等多种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当前,特别要针对不安定因素相对集中的领域、群体,深入排查、及时掌握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涉法信访等重点领域的不稳定动态,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千方百计将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分级管控机制和社会舆情分析研判预警机制,把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经常、放在平时、放在准确掌握社会动态上。要坚持调解为先,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安机关行政调解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紧密衔接、良性互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要在全国公安派出所、交警队等基层单位全面设立调解室,大力推行公调对接工作模式,坚持多用调解的办法化解矛盾,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争取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群众家门口。要健全完善走访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既要经常性地走访联系群众,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又要定期开展警民恳谈,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加强与群众沟通。今后,各地都要建立警民恳谈制度,社区民警每半个月、派出所长每个月、市县公安局长每季度、省区市公安厅局长每年召开一次警民恳谈会,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定期向群众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群众评议。

同志们,“爱民模范”是党和人民给予我们公安队伍的崇高荣誉和极大褒奖。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在全国公安机关中叫响“争做爱民模范”的口号,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不断涌现出更多扎根基层一线、深受群众爱戴的爱民模范。各级公安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问寒问暖,到群众最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打开局面,为广大公安民警树立榜样、做出表率。要从政策、制度、机制上建立“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流、干部从基层出”的正确导向,做到情况在基层了解、矛盾在基层解决、难点在基层突破、典型在基层发现、经验在基层创造,激励广大民警扎根基层、融入群众,为民奉献、建功立业。要把选人用人的眼光投向基层,真正让那些吃苦的人吃香、实干的人实惠、有为的人有位,决不让那些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的老实人吃亏。要关心关爱基层民警,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着力解决基层民警在职级待遇、物质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拓宽民警的职业发展空间。要坚持科学用警,切实减少不必要的非警务活动,努力使有限的警力发挥出最大的警务效能。要坚持劳逸结合,以对民警个人、对民警家庭、对人民公安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民警身心健康保护工作,着力减缓民警的身心压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不必要的牺牲。要改进基层民警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健全以民意为导向的基层民警绩效考评机制,实现工作导向与考核导向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为基层减负减压,确保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能够心无旁鹜、一心一意地做好群众工作和基础工作。

同志们,基层是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大舞台,也是磨砺才干、锤炼作风、增长本领的大课堂,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希望这次受到表彰的爱民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希望广大公安民警以受到表彰的爱民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心系百姓、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一流业绩,在全国公安机关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主旋律,为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