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是群众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因为认识作者王曼玲,所以在第一时间看了这本书。看完以后不得不感叹,王曼玲的小说越写越好了,越写越有意思了。
我不想太多地向读者转述《还要》的梗概或传达脉络,特别是,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也不复杂,说描写了一个普通家庭的衰落也行,说揭示了人的生存处境或人的命运也行;而小说中真正显得复杂的,则是人的精神状态及情感际遇,或是人表达自我的方式,以及那种与时代、与社会生态相关的人的性格缺陷——我们时常谈论人性,但人性并不是抽象的概念,尤其是小说创作之于人性或“人的过程”的揭示,只有通过描写的具体性才可能获得接近本相的实现。这,便是我想说的:《还要》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真正复杂的是小说中关于人的性格过程的描写与刻画。当然,这也是小说在叙述上相对到位的最重要的原因。
说到性格刻画,《还要》中的主人公或线索性人物,首先是筱芬,其次是筱芬的外甥老多,老多是“私娃子”,而筱芬的姐姐刚出满月便远走他乡了,孩子则被留在家中。由是,老多的成长也就自然而又必然地蔓延为筱芬命运遭遇的一种无可分割的重要构成。筱芬确实很不幸。譬如恋爱(包括恋爱的愿望),因了各式各样的犹豫、摇晃、反复,尤其是家庭灾祸的打击及精神阴霾长时间的笼罩,最终都化为转瞬即逝的泡影;可在老多这个“私娃子”的本来就很艰难凄苦的成长过程中,她又不得不或心甘情愿地担当一种相濡以沫的角色,直至后来的相互依恋依托……但我特别想提及的事实是,筱芬的不幸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在于因为物质生活的贫困,而是在于或主要在于她与老多的牵扯——这种原本就搀杂着悲剧色彩的牵扯,似乎命中注定要酿成一种被歪曲的、甚至与人性相悖的生活环境,或一种呈现出别样压抑、别样苦涩的情感状态。当然,《还要》所描写的有关“人的生存处境”的人与事,不是发生在今天现代都市,而是发生在偏僻边远的小县城,其时代背景呢,则是中国社会从“文革”走向“新时期”、走向“转型”的那些颠覆动荡的年头,也是中国人逐步走出黑暗,开始重新生活,但又很难捉摸前景的特别历史时期——不难想象,即便是时代变了,可步出黑暗时所必然携带的那种心理阴影,那种根深蒂固的精神匮乏,那种在禁锢环境中造成的各式各样的人性压抑,也不可能因光明突然降临而从满目灿烂中自动消逝。所以我觉得,无论是筱芬的不幸,还是“私娃子”老多的人生结局,说到底,都是被打上了时代烙印的社会悲剧;他们都是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但从“小人物”的坎坷曲折的人生旅程中,读者依然能感受到历史前行的种种艰难。
可以从《还要》中读到,筱芬是一个很善良、很诚恳、很舍得吃苦的年轻女性;若说到性格弱点,那就是封闭、愚昧、自我压抑、少有主见、乃至缺乏生存自觉性,凡此种种,这些确定的或不确定的个性因素搅合在一起,再添上人性中追求新奇开放的本能,以及因贫困而对金钱的渴望等,命运的悲剧也就可能出现了——这对于善良的毫无精神准备的筱芬来说,或许更是如此。事实上,人性或人的性格都是社会生态的一种生动而真实的体现,也是最接近历史本相的一种曲折传达(历史的变化就是人的变化);也可以说,人就是被“现实”逐步塑造的,或人本身就是“现实”或“现实”的一种形态。所以当我们在谈论筱芬或老多的人生悲剧时,“现实”的参与是回避不了的;但从另一个角度感觉这里所说的人生悲剧,当然与人物的“性格现实”相关,至少可以认定,筱芬或老多的悲剧是他们个性悲剧的一种体现。筱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突然想起了一位诗人的诗句,即“在这个潮湿的季节里/石头也在发霉……”,其实,因“潮湿”而“发霉”的,何止是“石头”?也不仅仅是“季节”?它是一种历史,也是一种人的生存处境的意象化抒写。我已经说到过,《还要》中的主人公都是一些“小人物”,而“小人物”的命运,无疑更接近也更能打动普通读者的心弦——这,也许就是《还要》的意义了。